記實轉虛法

又稱為先實後虛法,是指交易發生時,先以負債、資產入帳,期末再將該負債科目中實現為收入的部分,由負債科目調整為收入科目;或將該資產科目中實現為費用的部分,由資產科目調整為費用科目。

網路資源:  

網站名稱

網址

立法委員陳漢強提供的85南區二專聯招相關試題 http://203.68.32.14/exam/fth/old/a/85-sn.htm